民间借贷需要纳入国家金融秩序
2014年,娄底市数十家企业先后停付本息,导致民间借贷市场“崩盘”。娄底市金融办介绍,全市民间借贷资金规模400亿左右,其中约有118亿资金出现问题,涉及73家企业。当地金融办主任表示:“对于非法集资的企业和个人,政府是坚决打击的。”
这次“崩盘”,敲了警钟。政府坚决打击非法集资,却不可能全盘否定民间借贷。“崩盘”是整个资金链的断裂,也不是仅仅用非法集资可以解释,它有更深层原因。“崩盘”后果也不是那些企业、个人负责得了的,整个市场在兜底,经济影响甚至社会稳定影响都不可低估。
民间借贷的地位慢慢获得承认,但目前仍然是刀口舔血的营生。民间借贷利润高、风险大,资金能正常流转时,民众的参与热情很高,看起来就可以良性循环。但民间借贷在体量和利率上很难“刹车”,一旦失控,就是满盘皆输。法律框架内,由于评估和破产机制匮乏,资金链条断裂了,债权人往往血本无归。
无论是评判当前经济形势,还是看待市场的长远发展,民间借贷的作用都不可低估。但它的地位很尴尬:市场需要造血,它被放宽,形势变好了,没人重视它。人人皆知,金融乃经济命脉,必须国家掌控风险,但民间借贷不被视为国家金融体系之列,往往是风险自担。能够自担吗?出现了风险,借贷市场“崩盘”,地方经济体遭殃,国家金融体系同样有潜在风险。
民间借贷,要么非法,一律禁止,给予了合法地位,就要纳入国家金融秩序,两者之外,没有折中办法。作为合法地位的民间借贷,必然与整个国家金融体系打交道,资本的天性是自由流走,不会分出个体制内外。给了地位而不纳入秩序,就意味着,民间借贷的风险会波及国家金融体系,必须谨慎看待这个问题。
和娄底一样,一些地方政府对民间借贷的态度是,资债正常运转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还贷出现问题后,搬出“非法集资”抓捕涉事者。此时,大多老板都赔光了,跑路了,自杀了,市场的损失往往无法弥补。这其实是“懒政”,想马儿跑得好,又想马儿不吃草,可能吗?
管理缺位背后有更深层次问题。中小企业代表的非国有经济已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但民营企业对经济的贡献度与其在金融领域中的配置并不相称,风险大、问题多的民间借贷才成为了小微企业广泛使用的金融工具。民间金融尽管存在诸多问题,但它内生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正规金融制度供给的缺陷与不足才是民间金融产生的诱因。在金融改革的语境下,要想解决实体经济尤其是地方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一方面要设法给国有银行的体制与经营策略做手术,另一方面,国家也有责任为实体经济与民间资本之间建设桥梁。
当下,新一轮金融改革工作已全面展开,从温州等城市的金融试点来看,民间金融正规化、阳光化无疑是一条主线,从法律、政策、制度入手完善民间金融体制,将民间金融纳入到金融体制改革的整体框架之中,是解决实体经济困境,造福社会民生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