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

11.04.2016  20:28

  4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11位派驻机构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因一年来所驻在单位都是“零问责”,被“”到了市纪委接受质询。

  “大家都是一团和气,最终损害的是群众的利益和党的事业!”该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范青开宗明义,质询现场始终处于浓浓的辣味之中。这是江苏坚持挺纪在前,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场景。

  该省紧紧抓住“问题未萌”这个首要环节,综合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治疾于腠理、解疾在肌肤。

  “有了问题反映,组织直接与本人见面,提醒我今后要更加严于律己。”江苏某省属高校一名党员干部在接受谈话提醒后坦言。

  目前,在江苏,“谈话”已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的重要方式。

  去年,江苏省出台《关于对省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对象、程序和方式,扩大了谈话、函询、诫勉覆盖范围,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了结。

  省纪委常委带头按照职责分工约谈相关领导干部,市县各级纪委领导也分级分层分类开展函询谈话,让广大党员干部对反映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省纪委示范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函询谈话方式。

  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镇江市委就“约谈”16名市管干部,其中有8名是一把手,16名干部逐个就问题反映较多、年度考核靠后、选人用人工作被通报等单位问题或个人原因接受谈话提醒。

  泰州市制定下发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规则,不同类型的经常性谈话提醒已成常态。扬州市加大书面说明情况抽查核实力度,对故意回避问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严肃问责追究。常熟市、泗洪县、南京市浦口区、常州市武进区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坚持常规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多管齐下,做到党政一把手、关键岗位责任人、新任职干部和苗头性干部“四个必谈”。

  广泛扎实的函询谈话,促进了党员干部绷紧廉洁之弦。去年以来,江苏各级纪委共谈话函询诫勉6200余件(次),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

  去年底,江苏省委常委会用一整天时间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大家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对个人和班子存在的问题提出一针见血的批评和建议,做到真出汗、真脸红、有辣味。如今,类似这样真刀真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江苏各地已成常态。

  前不久,盐城市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电视批评”,“”领导干部“上电视”,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让这些同志在电视镜头前红红脸、出出汗,既是对他本人的再教育,也是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一次警醒。”盐城市委书记朱克江说。

  “这些都曾是身边人,我相信这些话都是他们从心窝里掏出来的,深受触动和警醒。”淮安市水利局局长尤其中说。

  近年来,江苏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对全省领导干部进行集体谈心,指出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用身边人身边事悉心说纪、耐心劝导,及时扯袖提醒,让广大党员干部在触及思想、涤荡心灵中坚守道德高标准、不逾纪律底线。

  “通过这种集中提醒,使广大党员干部检身正己、常思不足,以内省之心为思想系上‘安全带’、给行为加装‘防护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越陷越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弘强说。(苏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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