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推进中标后监管常态化侧记
在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能管理的同时,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联合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了中标后监督管理常态化,推进了该县工程建设监管领域的健康发展,从源头上规范了工程建设主体各方的行为,并以“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和监理人员管理为突破口,多举措强化了建设工程管理和施工队伍建设。
2015年,他们在中标后督察中多次发现问题,并及时根据其严重性分别对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等采取约谈、签订承诺书、暂停在沭阳执业或罚款等措施,以“督察通报”的形式通过该中心网络平台对外发布,接受社会各界再监督,强化了建设各方主体的风险意识、效能意识和服务意识,推进了建设工程监管体系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是依法招标、实现规范操作程序化。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分别对工程监理、施工等 项目一律通过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依法公开招标,对业主无自行招标资质条件的要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规范化要求编制相关招标文件,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种类等差异,区别不同标准公开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杜绝了人情委托或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行为的发生,实现了招标规范管理程序化。
二是职责分明、实现主体管理多元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多方主体共同配合管理时,因其职能不同,承担的职责和义务也各异。业主为实现工程投资质量最优、效能最大化目的必须强化工程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为规避风险、降低成本等,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制管理。监理机构受业主委托是其关键的监督责任主体之一,对工程项目合同、施工信息资料等进行收集管理,协调工程建设中各方主体开展管理活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通过对不同职责规范监督管理,提升了施工过程中责任主体管理的多元化。
三是建立台账、实现权利义务明朗化。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开展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并对双方负责。监理机构依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手段,促使承包双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最终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并对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监理合同约定及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等资料进行督察验收。业主在工程施工中对施工方、监理方等建立项目台账进行序时监督管理,同时以监理方是否存在随意变更、扩大监理职责范围等行为为抓手,用台账管理方式实现了权利义务管理明朗化。
四是深化督察、实现中标后监管常态化。根据沭阳县中标后联合执法检查等相关规定,该县完善了工程建设等行业投资监管、质量监督、安全督察、驻场监察等多方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对在安全督察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责成责任人及时整改,将整改不到位、监理资料收集不完整或“五大员”及监理人员一人多职不能在岗等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并将检查结果定期编发中标后督察通报,在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平台上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再监督,使中标后督管工作实现了常态化,提升了各方主体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增强了齐抓共管的效能意识,推进了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法制化进程,在工程建设行业管理等方面收到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