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季重污染天气易集中高发 八项举措防控污染
天津北方网讯: 市环保局统计数据显示,近两年来,重污染天气绝大多数发生在采暖季,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已成为保护蓝天的重中之重。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媒体说明会上获悉,下一阶段,本市将采取8项防控措施,涉及控制燃煤治理、控制扬尘面源污染等方面,确保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5%。
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杨勇介绍,从2014年的监测数据看,本市采暖季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非采暖季的1.42倍;采暖季四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的平均浓度分别是非采暖季平均浓度的3.25倍、1.42倍、1.36倍和1.47倍。根据颗粒物源解析结果,燃煤对本市冬季PM10、PM2.5的污染贡献率分别为42.3%和43.3%,分别是其他季节平均水平的2.2倍和2.3倍。
“采暖季是重污染天气集中高发期。”杨勇说,“2013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六级严重污染天气17天,全部集中在采暖季;共发生五级重度污染天气77天,其中采暖季有50天,占65%。”此外,冬季荒草、垃圾和秸秆焚烧相对高发,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较多,也对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了明显影响。
根据相关要求,今年10月15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间,本市采取8大措施严控大气污染。这些措施包括:狠抓责任落实、燃煤治理、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环境监督执法和考核问责。
杨勇介绍,本市今年清新空气行动计划取得明显效果。截至9月底,全市空气质量达标171天,达标天数比例为62.6%,同比增加30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38,同比改善率达18.8%,PM2.5浓度均值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率达到15.8%。
“煤改燃”任务本月完成
在线监测企业超标立即报警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媒体说明会获悉,今年本市狠抓燃煤污染治理,年初制定的多项控煤计划进展顺利,燃煤锅炉改燃治理、民用散煤治理等工作本月底将全面完成。
目前,本市已全面实现占全市燃煤量95%以上71家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测,一旦超标,立即报警并立案处罚;对未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的燃煤设施,相关区县在环保设施药剂投加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确保采暖期环保装置高效运行。
民用散煤的治理进展也很顺利。10月底前,本市将全面完成城市生活散煤煤改电和农村散煤优质煤替代工作,确保在采暖期发挥环境效益。
渣土“挖堆运”全监控
各种“烧荒”一律不准冬季天气干燥,是扬尘污染、秸秆焚烧污染的多发期。根据10月15日起实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本市将狠抓扬尘、秸秆焚烧等面源污染,特别是渣土处置要实现全过程监管。
本市要求全市各类施工工地按照“五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扬尘措施,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从严从重处罚,并落实按日计罚。各区县要足额征收施工扬尘排污费,并可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用于辖区大气污染治理。渣土“挖、堆、运”必须要全过程监管,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行为。
针对道路扬尘治理,本市要求在非结冰期实施湿法作业,确保中心城区和重点地区道路机扫水洗每日至少一次;在结冰期,新型吸扫车将发挥重要作用,确保主干道和重点道路每日吸扫至少一次。遇不利气象条件时,增加道路机扫水洗频次。
郊县荒草、秸秆垃圾焚烧等曾经是污染重点,本市今年将秸秆、杂草、树叶、垃圾、烧荒等一并纳入禁烧范围,通过卫星遥感和无人机技术对全市进行监控,对区县严格实行通报排名和考核问责。
严控企业排放和机动车污染
开展冬季执法百日行动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媒体说明会获悉,下一阶段,本市将严控石化、钢铁行业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
本月底,本市将完成60套化工石化行业生产装置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检测和修复,以及15项钢铁企业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任务;确保年底前完成22项重点工业企业脱硫、除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在控制机动车污染方面,本市严格实施机动车及油品标准监管。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核查,达不到排放标准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严肃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企业,并向社会公开。禁止不达标车辆上路和不达标工程机械作业,并按上限处罚。本市还将开展船舶污染治理。重点推进老旧船舶更新和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加快岸电基础设施建设。
据悉,10月至12月期间,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大气污染执法百日行动,严查各类燃煤设施、工业企业、重型柴油车、施工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