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东区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通报
天津北方网讯: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巡视六组于2014年10月23日至11月21日对河东区进行了巡视“回头看”。2015年2月16日,市委巡视组向河东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河东区委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两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调度,盯紧抓实,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单位存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现象”问题,对29个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目前已完成处级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清理工作。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一定的廉政隐患”问题,从严格制度入手,加强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归并和撤销,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将财政资金和公共资金全部纳入实时联网审计范围,实现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常态化监控。在11个部门建立内审机构,对12个街道进行审计。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发现个别单位仍存在账外账”问题,区纪委已立案审查,依纪追究了主要责任人责任并通报全区。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27件问题线索逐一核查,其中立案1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调查处理7件,免职1人,调离原岗位2人,警示谈话2人,批评教育2人;正在初核3件;其余16件均已提出处置意见。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公车私用”问题,区纪委已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河东区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和“四风”问题,特别是“隐形变种”问题,坚决查处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为官不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一些干部工作劲头不足、精神状态不佳等现象”,加强日常调研了解,对部分重点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河东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中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群众认可度不高和问题较突出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不适岗和不胜任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交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强化集中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跟踪督查。
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一些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存在着‘重业务、轻监管’等现象”问题,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强化认识、以案为鉴,敲警钟、压责任。制定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分解方案,探索建立了履行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履行监督责任记实台账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推行责任落实痕迹化管理。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升”问题,在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对河东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怎么看,下一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了4次办案业务知识讲座。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体现纪检监察职业特点的资格准入制度,坚持实践锻炼,逢进必考。
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三重一大’配套制度的具体化上细化不够,缺乏针对性较强的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措施”问题,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明确了基本原则、主要范围、主要程序和责任追究。各单位已按照要求,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明确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行政审批等事项。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时还不够严谨”问题,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拟出台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调整工作。
下一步,对已整改完成的工作和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河东区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抓不放,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