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建立基层纪检干部调训机制

02.03.2016  18:39

  近日,天津市河东区纪委把实践锻炼作为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养和能力的有效途径,出台《关于调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察局实践锻炼暂行办法》。该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在岗位设置、调训程序和教育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实践锻炼期为三个月,每批次四人,期满后,区纪委根据调训期间的综合表现填写《纪检监察干部实践锻炼登记表》,记入个人年度脱产培训和学习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提拔任用和交流使用的依据。通过选拔,来自大王庄街等四个街道纪工委的第一批实践锻炼人员已经到位开展实践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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