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制定实施环境教育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推动河北区环境教育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河北区于日前制定《2015年河北区环境教育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成员单位具体职责,确定了今年各项重点任务,规定了具体的时间节点。
《计划》的制定标志着河北区环境教育工作步入了全民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为今后进一步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公众环境意识,推动全民参与建设生态文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计划》安排,河北区将紧紧围绕“依法保护环境、共建美丽河北”环境教育主题,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学习,深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弘扬和繁荣生态文化,推动河北生态文明建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环境教育重点内容和计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教育工作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培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深入持久的环境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要把环境教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国家机关及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接受环境教育,促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决策层和管理层;区公务员局要将环境教育纳入新任领导干部的任前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组织对公务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区教育局要积极推动环境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把环境教育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进行考核,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主题实践活动;区环保局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教育主题培训、宣传和实践活动,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广泛动员有条件的单位参与创建活动;各街道根据自身特点,灵活采取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教育活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结合工作特点,将环境教育列入工作议程,积极开展对职工、青少年、妇女等群体的环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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