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周报
河西区清新空气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简报
(专刊)
第06期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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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周报
1月15日12:25,河西区接到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的通知,区清指办第一时间通过邮箱、微信和新闻媒体等平台向各单位发布信息,要求各街道和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按时提交工作进展情况。
1月18日17时,我市空气质量逐渐转好,区清指办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通知。在此次应急响应期间,各街道和成员单位认真落实Ⅲ级(黄色)响应各项措施,严格按照预案积极开展应对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各级督导检查情况
1月17日下午,河西区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调度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勇主持会议,区清新空气行动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上,区环保局就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进一步强调,同时通报各区之间互查方案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陈勇同志强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控大型柴油车辆尾气排放,继续深入治理散煤污染,强力推进施工工地五个100%防尘措施,提前做好裸地扬尘管控;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必须进一步完善1+X+Y治理方案,严肃考核问责,严厉执法处罚,为完成2017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严格落实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严格追责,责任到人。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工作,1月23日,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召开了“河西区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推动会”。会议就燃煤、扬尘、工业、机动车和网格化、重点地区环境整治五个方面的检查内容,根据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关于自查整改相关要求(资金合规使用、制定项目方案、及时验收清算、加强政采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健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展开讨论并达成一致。
会议要求:一、各相关单位要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行动;二、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和督查力度,强化绩效考核;三、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审核、拨付和使用等流程全程监督。
二、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区环保局、区建委、区综合执法局、区房管局、交警河西支队,成立15个联合检查组,每日出动150人次以上执法人员,对有通报记录的点位反复巡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再出现;辖区内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裸露地面、工业企业、餐饮油烟、加油站和机动车尾气排放采取交叉式检查,提高检查密度,重点施工项目派专人24小时值守,发现问题后立即要求整改;各部门均做好在线盯防和联动工作,设专人值守接听群众举报电话,并第一时间联系一线执法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区市容园林委每日出动56部车辆,其中洗路车37台,机扫车18台,保证在275个车次以上,对全区重点地区及主要道路进行了扫保降尘作业。
各级网格长(员)、网格监督员全员上岗,街综合执法大队和各居委会组成的巡视小组,在属地内进行巡视,各社区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各项措施,做好宣传工作,鼓励采取绿色、低排放方式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