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举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学习研讨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市委专题学习研讨班精神,日前,市公安局在警官职业学院举办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学习研讨班。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飞和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以普通学员身份全程参与。
专题学习研讨班共一天半时间,采取集中自学、分组讨论、辅导讲座、交流总结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深入学习研讨。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报告和黄兴国同志在市委专题学习研讨班上的讲话。市纪委研究室主任苏金波同志作了题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的专题辅导报告。与会人员还集中观看了市纪委警示教育片《道》。 赵飞同志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委要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当前,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虽然有所增强,工作措施也有所强化,但从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看,还远远不够。如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关键是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要求、严明纪律、严加管理、严厉问责。要做到心中有责,牢固树立不抓主体责任就是失职的理念,真正把主体责任植入到心坎中,融化在血液里,落实在行动上;要做到严格履责,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狠抓什么问题,什么责任不落实,就强化什么责任;要做到严肃问责,严格责任追究,既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核心内容,也是一道重要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主体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队伍,努力实现“四个在身边”的工作目标,为建设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和美丽天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