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委举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专题学习研讨班
和平区委举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专题学习研讨班
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4月14日至15日,和平区委举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专题学习研讨班。区委书记薛新立强调,区委举办专题学习研讨班主要是传达贯彻市委专题学习研讨班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报告,教育引导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加深对重点问题的理解把握,更全面、更准确地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实质,更自觉、更坚定地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更加自觉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更加自觉地承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为和平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区委副书记、区长彭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绍宽,区政协主席潘庆元,区委副书记李海军出席。
专题学习研讨班主题鲜明、组织严密、安排紧凑。采取集中自学、分组讨论、专题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主体责任的主题进行深入学习和研讨。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卫克武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市纪委研究室主任苏金波作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的专题辅导报告。
参加学习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研读、认真思考,做了大量学习笔记,自己撰写发言提纲。在讨论发言中,大家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主体责任重大问题,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摆和剖析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大家普遍认为,这次专题研讨班虽然时间不长,但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理论学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深了对“四个全面”的理解,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书记所肩负的责任,增强了推进依法治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家表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把学习研讨成果落到实处。
薛新立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专题研讨班通过深入学习讨论,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深化了对“法律”与“权力”的理解和认识,要把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自觉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干净用权。二是深化了对“第一责任”与“责任第一”的理解和认识,党委书记必须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摆在第一位置,成为从严管党治党的合格书记。三是深化了对“关键少数”与“最大多数”的理解和认识,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主体责任,既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还要凝聚全社会这个“最大多数”。
薛新立强调,要树立法治思维,做学法用法的表率。此次培训班结合发生在身边的一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作了深刻的剖析,给我们一个重要的教训就是目无法纪,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最终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情能干,什么事情不能干,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一是要依法决策,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要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行为,确保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每项决策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最大程度地降低决策失误风险,不断提高决策水平。二是要依法用权,把权力纳入法治轨道。要减少行政权、弱化审批权、强化监督管理权,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确保权力干净高效运行。三是要依法办事,使权力真正为民所用。要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努力为企业和百姓办事,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法治环境。
薛新立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的意识,落实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必须在党的建设上负总责、在选人管人上负双责、在反复倡廉上负主责、在检查落实上负全责。一定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以担当的精神和过硬的作风,切实扮演好“三个角色”,做严守纪律、恪守规矩的“明白人”;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执行人”;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的“带头人”。
薛新立最后强调,全区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建设法治和平,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为加快美丽天津、美丽和平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区级机关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驻区的市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属企业正职领导,副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正处级单位主持工作的副职,区教育系统按正处级管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学习研讨班。(记者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