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手治理 红桥桃花园外“停车场”取缔了
红桥区治理桃花园周边停车秩序。
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本报报道了有人自称“志愿者”,在红桥区桃花园外占用行车道和勤俭桥桥面开“停车场”,并向车主“一口价”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后,引起广泛关注。昨天,红桥区公安、交管及运河桃花节主办单位红桥区文化旅游局等部门,对桃花园周边道路的停车秩序进行治理。同时,主办方表示,运河桃花节期间,在桃花园门外停车区域内停车一律免费,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向车主收取停车费。
“志愿者”吓跑了
昨天一早,记者再次来到桃花园门外的勤俭道上看到,路边仍有数位着便装的男青年引导车辆停到行车道上,并向车主收取停车费。很快,由红桥区政府牵头组织的公安、交管及红桥区文化旅游局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人员赶到,收费者当即佯装路人离开。交警对在行车道违法停放车辆的车主进行劝离。交警红桥支队的一位执勤交警重申:在勤俭道行车道和勤俭桥桥面上没有设置合法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在这些地方停车属违法停放。
规范停车秩序
红桥区文化旅游局旅游管理科科长张朝峰说,红桥区政府和桃花节主办方没有雇用任何人在勤俭道和勤俭桥开设临时机动车停车场,向车主非法收费的人不是他们的工作人员,“我们对此是坚决打击与取缔的”。
张朝峰还说,本报报道后,经综合执法部门协调,决定取缔这里的非法临时停车场。同时,在运河桃花节期间,允许车主在非机动车靠便道一侧单排免费停车,任何个人和单位一律不得向车主收取停车费。同时,还将加大对桃花园周边停车秩序的规范,增加停车疏导人员。针对记者建议的可否在勤俭桥桥下河北区一侧闲置空地设置免费临时停车场以满足赏花高峰日停车需求时,张朝峰表示,将来他们会加强与临近行政区及区内各部门间的协调,以满足市民出行和停车需求。另外,他建议市民选择“绿色出行”来观赏桃花。
涉嫌多项违法
据律师介绍,桃花园等处非法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的行为涉嫌诈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目前,还没有相关部门明确表示要对擅自开设临时停车场的责任人,及非法向车主收停车费且无法出具合法票据的人员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