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行动

27.09.2016  11:3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本市将从9月21日起,开展为期1-2年的三个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具体包括:由工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由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由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分阶段开展整治。

据悉,按照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首先统一了一个标准,即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认定标准,将六轴及以上车辆重量限值由55吨统一调为49吨,实现了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相统一,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执法标准相统一。

下一步,将狠抓两个源头治超,即抓车辆生产和改装源头监管,重点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还有抓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严控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站。

将重点采取完善道路监控网络、加强路面联合执法、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建立道路运输信用管理等四项举措,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