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成立“法学院” 结合现有学科优势建新体系
今晚网讯 (记者 邵隽 通讯员 刘晓艳)在120周年校庆到来之际,天津大学决定圆自己一个“梦”:复兴法学。6月17日,天津大学法学院正式宣告成立。
法学学科,在天津大学(前身北洋大学)的历史上,原本是最“古老”的学科。建校伊始,“律例”便是最初开设的四门专业之首。1895年建校设立;1899年第一届毕业生毕业;转年元月,北洋大学颁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张大学文凭,而获得第一张文凭的便是当时从香港考入的王宠惠,他所学的专业便是法律。因此,北洋法科具有“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法律教育机构”之称。到1916年左右,北洋大学法科已逐渐达到近代法学院规模。
然而,因为1918年北洋政府制定新学制,将北洋大学法科整体调整入北京大学法科,北洋“专办工科”。1920年6月,法科最后一届学生毕业,自此北洋大学法科正式停办。
在北洋大学法科开办不到20年的时间里,培养出了一批优秀人才,在政法、外交、教育等事业方面为国家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早期的重要领导人之一张太雷;中国第一个在海牙国际法庭担任大法官的学者,近现代中国法学的奠基者之一的王宠惠;民国时期外交官,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徐谟;国际法学家,两任上海法院院长郭云观;中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燕树棠、吴经熊、赵天麟等。除此之外,著名诗人徐志摩也出自北洋法科。
北洋大学法科开创了中国近代法学教育新模式,为中国法学教育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培养了中国最早一批法律人才。但直到1994年,天津大学才恢复法学学科,正式设立经济法专业;1997年改为法学系。
今后,天津大学法学院将结合天津大学现有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的知识增长点,以问题为导向,建立新的学科体系。从环境资源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等特色学科方向切入,带动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法制史、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社会法学、经济法学等基础学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