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行“律师政府值班”
28.07.2016 16:05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维护政府经济活动安全,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以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结合该区实际,天津市静海区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20余人的法律顾问队伍,并在区政府实行律师值班制度,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律师值班工作由区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联络,相关值班费用由区财政按实际支付拨付。律师值班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政府法律顾问固定每周二、周四在区政府值班,如有紧急事项,法律顾问必须做到随时到位。值班律师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对政府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对政府与他方订立的合同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参与信访工作调解和提供法律咨询等。律师值班制度实行6个月以来,值班律师共出具法律意见书35份,修改合同41份,参与招商谈判9次,参与信访调解8次,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8.07.2016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