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工作方案

23.09.2016  11:05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正式实施。9月5日是首个“中华慈善日”。为做好我区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慈善日”为契机,围绕贯彻落实《慈善法》,按照政府倡导、社会运作、公众参与的方式,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呼应,广泛动员全区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慈善法》系列宣传,形成慈善宣传的强大声势,进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

  二、形式内容

  通过现场慈善宣传、公益项目展示、志愿服务活动、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推进慈善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形成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友善互助的良好氛围。

  三、具体安排

  (一)发动各街镇开展宣传(8月底前)。

  下发《关于做好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工作的通知》,部署各街镇和慈善组织落实首个“中华慈善日”主题“以法兴善,助力脱贫”要求,通过社区公共场所、电子屏幕等方式集中宣传《慈善法》和首个“中华慈善日”,弘扬慈善文化,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慈善、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更多的人依法参与慈善活动。

  (二)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情引导作用,利用津南电视台、津南电台、《津南时讯》、“津南好”客户端、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慈善事业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扩大“中华慈善日”社会影响力,将《慈善法》的宣传深入到基层,将“中华慈善日”的内涵融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积极打造“慈善津南”。

  (三)组织开展主题活动(9月初)。

   1 、开展宣传《慈善法》和首个“中华慈善日”活动。

  (1)时间地点:9月5日上午9:00—10:00在咸水沽镇休闲园。

  (2)主办单位:津南区民政局。

  (3)活动主题:以“宣扬慈善、助人自助”为主题,开展《慈善法》现场普法宣传、宣传品发放、社区公益项目展示等活动。

   2 、开 展“以法兴善、志愿奉献”主题活动。

  (1)时间地点:9月2日下午2:30—3:30在小站镇颐养院。

  (2)主办单位:津南区民政局。

  (3)活动主题:以“以法兴善、志愿奉献”为主题,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到颐养院开展心理慰藉、义务劳动等服务;同时拟邀请社区志愿者中有特长的志愿者到颐养院开展理发、按摩、免费测量血压等现场志愿服务项目。

  四、工作分工

  (一)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宣传方案,牵头组织推动协调各方落实专题宣传工作。

  (二)各街镇发挥主力作用,开展广泛、深入、持续的慈善宣传和慈善活动,积极调动公众认识慈善、参与慈善。各街镇于9月15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汇总报送区政府、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