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晚稻收购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01.11.2017  16:44

 

10月19日,省粮食局在杭州召开全省晚稻收购工作座谈会。各市粮食局分管局长、购销调控处长和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省粮食局有关处室、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分析晚稻生产、收购市场形势以及收购准备和订单落实等情况,部署晚稻收购工作。会议认为,今年我省晚稻生产、收购形势总体上基本稳定。预计全省晚稻播种面积、亩产和总产量与去年基本持平,开秤收购价格与最低收购价基本持平。 省粮食局副局长韩鹤忠出席会议并进行工作部署。他强调:粮食收购工作是粮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晚稻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重头戏,任务最重、矛盾最多、困难最大。从目前来看,今年晚稻收购工作既面临老一些问题,又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密切关注,正确研判,及时解决,确保晚稻收购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圆满完成。能否做好晚稻收购工作,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满意,这对粮食部门是一种考验,也是能力检验,更是一种责任担当。今年是一个特殊年份,党的十九大正在召开,履好职、收好粮、维护好粮农利益,这是粮食部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今年晚稻收购工作,韩副局长提出六点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坚决守住不出现农民“卖粮难”的底线。特别是在今年晚稻最低收购价格下调、市场粮价不振的情况下,各地要充分估计和有效应对收购中可能出现的收购仓容不足、阴雨天气等困难和问题。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完善保障,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准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晚稻收购任务,坚决守住不出现“卖粮难”的底线。 二要认真执行晚稻收购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各地要严格执行晚稻收购价格、订单奖励等政策和质量标准。定价要科学合理,既要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又要体现供求关系和市场信号。要加强晚稻收购市场价格监测,提前做好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有关准备工作,适时启动预案。要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规范收购行为,特别是要坚决防止发生克扣农民的情况。 三要严格把握好粮食质量关,确保储备粮质量安全。收储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和地方储备粮质量要求。对用于地方储备粮轮换补库的晚稻,其常规质量指标应符合国标中等以上,储存品质指标应符合新粮要求,卫生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等外粮,各地要积极帮助农户联系销路,切实保护农民种粮利益。 四要加快工作进度,认真落实好省和市县订单晚稻委托收购计划。订单工作滞后地区,粮食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进度,尽快将订单晚稻落实到户到田,并录入粮食订单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不影响订单晚稻收购和农户售粮款结算兑现工作。 五要以产销合作为纽带,积极做好晚稻余缺调剂工作。今年省里将“开展省内粮食余缺调剂”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市内和省内跨市余缺调剂各0.5分。考核分值虽然不多,但大家要理解用意,积极探索既符合市场原则,又体现政府意向和政策导向的余缺调剂机制。当地收购量不能满足地方储备轮换补库所需粮源的,应首先从本市其他有余粮的县(市、区)采购。鼓励省内跨市余缺调剂。 六要以服务粮农为宗旨,开展“五好一满意”活动。各地要继续开展以“执行政策好、工作衔接好、计量作价好、结算兑现好、售粮服务好和卖粮农民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五好一满意”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五代”产后服务,强化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等服务。同时,要加强粮食作价和收购现场管理,注意收购库点和收购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收购安全和储粮安全。 来源:浙江省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