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文件精神,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应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的要求。加快推动各区海绵城市建设步伐,确保完成20%的任务目标。11月24日市海绵办举办各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督导会,本期督导会对武清、北辰、河北、河西四个进行了督导。邀请了中规院、华北院、市政院海绵城市专家对武清区、北辰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河北区、河西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点评,专家们对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及各区方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实施方案及下一步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起到较好的效果。通多开展督导活动,各区之间形成“互评、互比、互看”的氛围,学习经验、总结不足,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市海绵办将陆续分批组织专家对16个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