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消防切实加强严寒天气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天津消防网讯 近期,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迎来极寒天气,最低气温普遍在-30℃左右,个别地区最低气温达-40℃,极寒天气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极大不便。日前,黑龙江省消防总队发出通知,采取有力措施,为切实做好严寒天气条件下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做好车辆防寒保暖工作。各地要针对严寒气候特点,落实车辆防冻、保温、防滑措施。行车距离较远、行驶时间较长的罐类消防车,出车前应再次确认进水球阀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消防水泵放水阀是否打开,出车时将出水口闷盖打开,防止冻结。消防车在执行灭火任务时,消防水泵暂停供水时仍应让水泵低速运转,防止冻结。消防车执行灭火任务完毕后,必须打开放水阀放尽消防水泵和管道内的余水,且行车途中保持放水阀打开,归队后再次对是否冻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固定水炮使用后,必须进行放水,且放水完毕后要立即关严阀门,防止水再次进入水炮内部,导致水炮冻裂。供水系统不带自动加热装置的消防车,可通过改装加设水泵双回路过热器、水泵双回路加热器、水泵加热器以及给管路包裹棉毡等保温材料做好防冻处理,供水系统阀门不严,存在滴、漏现象的情况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坚决杜绝在开展灭火救援行动时,发生解冻不及时、出不了水等问题。
强化器材装备检查维护。各地要在落实好早检查和车场日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器材装备的检查频次,每天早晚至少开展两次检查,出动归队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强对使用后的车辆装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值班干部必须跟班检查,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良好战备状态。春节前,要组织一次车辆装备大检查活动,对所属车辆装备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坚决杜绝器材装备带病上车、带病作业。每次检查时,在检查车辆油、水、电、气是否充足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消防车水泵、出水口的暖风机、加热垫圈等保温装置的检查。要组织对各类型消防车辆,液压类装备、机动类装备、电池供电类装备、水泵、水带等进行防冻测试,重点对各类消防车辆装备在不同低温环境下无法正常工作的时间、发动机不能发动的时间、出现冻结情况的时间以及不同时间下的工作性能进行测试,对测试记录进行整理,与常温条件下的性能进行对比,并将数据纳入装备器材操作使用手册,为冬季灭火救援提供数据参考。
严格落实等级调派制度。各地要根据《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规定(试行)》要求,严格执行等级调派制度,进一步细化等级调派方案和作战力量编成。针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易造成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大、火灾扑救困难的“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和城市车辆高峰期、夜间等发生的火灾事故,要视情提高火警调派等级,第一时间调集充足力量和有效装备到场处置。要加强首战力量调派,每次出警至少调派两台消防车辆到场处置,尤其是针对行车距离较远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坚持“多点调派、就近就地,多线并进”的原则,辖区中队与临近队同步调派,防止城市道路拥堵状况造成出动迟缓,做到以快制快,坚决杜绝零敲碎打,避免小火酿成大灾。
从严规范火灾现场秩序。各地要严格落实《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黑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规范灭火救援现场秩序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强化纪律作风养成,坚决杜绝灭火救援现场不文明、不规范行为。要牢固树立“全过程”安全防范意识,凡进入灭火救援现场作业人员,自始至终必须佩戴齐全个人防护装备,通信员、摄(录)像员也不例外,并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尤其要注意清理残火阶段的个人安全防护。要牢固贯彻“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在实施灭火救援时,要始终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保证灭火救援官兵的自身安全放在整个灭火救援行动的首要位置,灭火救援作业时,必须成组作业,坚决不允许单个人独自行动。要强化火场警戒,严禁无关群众进入警戒区内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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