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使用消防器材存误区 灭火器也有保质期

28.04.2015  16:59

   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记者跟随消防防火监督员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部分市民不知灭火器有保质期,并对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存在认识误区。

  昨天10时,消防高新支队防火监督员在高新区发展六路一电子设备企业发现,仓库内的部分干粉灭火器出厂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依照法规,干粉灭火器出厂满5年应进行首次维修,因此这些灭火器本月底就要过期。仓库负责人称,他原先认为灭火器指针指向绿色区域就没问题,并不知道灭火器也有保质期。防火监督员说,指针指向绿色仅表示灭火器内部压力合格,但其内部灌注的二氧化碳、干粉等化学物质有保质期,过期的灭火器可能会无法满足灭火需要。

  昨天下午,在保税区内的一家电子企业检查发现,该企业应急灯在主电源切断、十几秒后才转入到应急状态并点亮。消防保税支队防火监督员说:“消防应急灯在主电源切断后应在5秒内转入应急状态,而断电后未能在规定时间转入应急状态的应急灯存在隐患,可能是内部零件或电池已存故障。”该单位多位消防安全员坦言,他们以为断电后应急灯能自己亮就行。目前,两单位负责人表示立即排查并更换存有问题的消防器材,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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