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 特别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
自8月28日起全市持续开展了夜间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各区县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易燃易爆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地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总队党委成员分片深入各区县督导工作,总队机关除值班、备勤外的56名干部下沉一线,与基层消防监督人员统一编组,将夜间人员密集、经营活动频繁的公共娱乐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对场所的疏散条件、消防设施运行和防火巡查落实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设置“三合一”场所、营业期间违规动用明火施工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据统计,8月28日以来,全市消防部门共出动441个检查组,出动警力1070人次,夜间共检查社会单位1893家,发现火灾隐患2804处,督改火灾隐患1665处,临时查封33家,责令“三停”19家,罚款62.96万元,行政拘留3人。
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坚决预防、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此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要围绕5点展开。
明确排查范围 建立基础台账
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公安、安监、民政、教育、卫计、文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网格”力量,结合各自监管职责和范围,以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仓储单位和场所及涉氨、粉尘涉爆、石油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单位,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文物古建筑等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地铁轨道交通工程、社会保障性住房、医院、学校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全市遗留未整改及新排查确定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为重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收集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各类单位的基础台账,做到检查一家、登记一家,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突出整治重点 确保有的放矢
要对照排查范围,将各类社会单位的消防行政审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运行及维护保养、安全疏散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作为共同的整治重点。在此基础上,对易燃易爆单位要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超量存储、违规混存,工作人员违章操作、违规动用明火等问题;对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整治室内装修材料、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规使用填充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等问题;对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要重点整治电气线路老化、敷设混乱,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三合一”场所,占用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重点整治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的设置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填充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在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对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问题,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要坚决采取关停等措施督促整改。
瞄准隐患问题 全力督促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要及时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并逐级落实督改责任,做到督改工作的主管部门、人员、职责、措施“四个明确”。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将督促整改纳入日常工作重点,专题研究制定督改方案,督促隐患单位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整改期间消防安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深入分析研判辖区火灾形势,找准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属地政府报告,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制发的《执法建议书》和函告的火灾隐患问题及时做出回应,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督促辖管单位按期整改隐患问题。
对8月底前不能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各区县政府要予以挂牌督办,逐一明确政府、部门、单位的“三级”整改责任;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各区县要组织有关行业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开展综合整治,并用足用好“三停”、临时查封等法律手段督促隐患问题按期整改;对久拖不改、整改难度大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问题,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要带队开展实地督导,全力督促整改。
大力宣传培训 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县政府、行业部门要对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人员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全部培训一遍。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以及微博、微信、户外视频等各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紧盯重要节日和时段,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教育、文广等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督促单位场所加强消防宣传,积极开展员工培训和逃生疏散演练。
强化督导考核 推动工作落实
各区县政府要将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政务监督范围,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本级行业范围和所属乡镇、街道的具体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对存在隐患问题要反复检查、跟踪问效、直至消除,确保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也把此项工作纳入2015年度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重点,对动作迟缓、工作不力、成效不佳的单位,将适情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