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消防措施到位 强化部队安全管理工作
天津消防网讯 当前正值部队体制改革之际,部队内部安全稳定尤为重要,黑龙江省消防总队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将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以“无亡人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无自杀事件、无酒驾、无严重违纪”为目标,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部队高度安全稳定。
组织开展改革期间部队管理专项教育。针对改革时期官兵思想活跃,部队不稳定因素增多等部队管理实际,突出以拟转业人员管理教育、规范改革时期部队秩序为重点,采取摸底排查、形势分析、重点管理、答疑解惑等措施,加强改革时期部队管理教育,严格执勤战备制度,规范部队一日生活秩序。各级部队要按照总队下发的《改革期间部队教育管理工作任务推进表》,明确完成时限,制定教育计划,统筹教育安排,安排专人组织开展教育学习。每项教育工作完成后,要形成简要总结报总队司令部警务处。
组织开展车辆运行秩序专项治理。各单位要采取集中教育学习和自查、互查、督查等措施,重点整治不执行部队行政、执勤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私家车管理制度不落实,越权派车、公车私用、私自出车、酒后驾车、违章行驶等违法违纪问题。尤其针对“酒驾”问题,要通过集中教育学习、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切实让官兵了解酒驾行为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和纪律处分措施,增强官兵对法纪的敬畏之心,消除侥幸心理,增强自控能力,并确定重点范围和重点人员,强化监督防范,从源头杜绝“酒驾”问题。
组织开展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组织官兵深入剖析近年来全国消防部队典型训练事故案例,认真学习《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熟知作战训练安全规程,掌握安全技能,规范作战训练行为。要对现有训练设施和装备进行一次全面地性能测试和检查,尤其是防护网、防护垫、登高绳索、消防梯、安全钩、安全腰带等设施和装备,要进行在不同作业环境和强度下的承载极限、工作时限、保护能力等性能测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明火场纪律,严格落实“谁指挥、谁负责”安全责任制,明确内攻近战和登高作业防护要求,规范调度程序,严格等级力量调派制度,坚决防范因盲目蛮干、违规操作造成官兵伤亡。
组织开展夏季安全事故专项防范。各单位要针对夏季安全工作特点,突出以防淹亡、防雷击、防中暑、防食物中毒等为主要内容,采取警示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检查等形式,全面加强夏季安全防事故防范。要教育引导官兵严格遵守安全游泳有关规定,禁止在海洋、湖泊、河流等自然水域附近逗留。要加大环境卫生和饮食监督力度,严把食品采购、储存、制作关,落实分餐制、餐具消毒和食物留样制度,防止病从口入。要结合部队驻地地域特点和气候条件,及时掌握各类传染病的疫情动态,及早指导部队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常备药品储备充足、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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