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消防支队积极探索文物古建筑防火措施
天津消防网讯 进入春季以来,为预防和遏制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泰安支队牢固树立抓重点,顾全局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文物古建筑防火措施方法,采取“四个强化”兼顾全局的工作模式,有效提升文物古建筑火灾防控能力。
部门联动,强化帮扶指导。联合公安、文物、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灭火器配备是否符合规定、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日常监管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敲定整改方案和时限,派专人蹲点辅助整改;对各单位人员等进行分组编排,根据建筑范围、结构类型等情况成立多少不等的日常巡防小分队,落实24小时流动巡防制度,并定期对周边林木、草坪等进行洒水保湿,同时要求各单位分别配置手抬泵、水带、水枪、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及时处置突发火灾事故;安排消防讲师团和基层官兵,分别深入各文物古建筑单位,对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及义务消防组织、巡防小分队人员进行防火、灭火常识、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并指导文物古建筑单位开展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消防演练,强化自防自救能力。
组建队伍,强化自防意识。为弥补消防警力有限的现状,真正实现全天候消防安全监管,在发挥消防人员和民警采取定期抽查的方式,召集义务消防人员组建消防安全巡查队,轮流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工作,为加强巡查队员的消防工作能力,支队选派消防官兵为其开展训练指导和理论授课8次,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同时,上门培训古建筑工作人员就如何排查火灾隐患,使用灭火器进行高频率宣传教育40余次,督导其坚持在院内进行防火巡查。目前,义务消防巡查队联合古建筑人员共发现消除火灾隐患14余处,开展应急演练6次,制定防火制度和巡查制度30条,成为古建筑火灾防控、隐患排查等消防安全保卫活动的中坚力量。
认真部署,强化教育培训。针对绝大多数文物古建筑属于木质结构或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小且大都开发为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主动采取“外部搞宣传,内部搞培训”的渗透模式。先后在景点内设置消防宣传栏10余个,张贴宣传材料标100余份,在人流集中部位设置消防警示牌15个,并耐心讲解消防安全常识。同时,加强文物古建筑内部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对景点工作人员开展“四个能力”培训指导12次,强化其理论知识和动手能力,在工作中提前防火工作,随时提醒游客不要乱扔烟头,等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形成动态的消防安全监察机制。
凝聚力量,强化创新宣传。积极组织景点的导游进行消防知识培训5次,让导游进行景点介绍的空隙,提醒游客注意消防安全,防止在游玩景点中的发生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同时还发动景点周围的消防志愿者,利用周末时间,由消防志愿者组成宣传分队,分散到景点内,以及周边向游人和过往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近4000余份,在景点的入口设立消防宣传台开展消防宣传20余次,解答游客相关消防疑问50余条。同时,及时制作古建筑消防宣传板8块,树立在文物古建筑重点防火部位,并张贴消防安全提示标语10余条,时刻提醒游客注意消防安全。并利用喇叭向游客播发文物古建筑防火知识,形成立体多格局的古建筑宣传格局,真正帮助游客重视消防安全,着力构筑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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