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涉农区县工业技改扶持项目评审通知
14.05.2015 18:01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滨海新区经信委、有农业区县中小企业局、发改委、财政局: 2015年,天津市涉农区县工业技术改造市财政扶持项目的评审工作继续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现就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2015年5月26日——2015年5月28日 二、评审地点:天津城建大学现代教育中心(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专家答辩:第五会议室;材料合规审核:第二会议室;等候室:第六会议室。 评审现场为参评单位提供免费停车。 三、评审范围:已上报申报材料的项目 四、参评要求: 1.参评企业应依据评审时间安排,准时参加评审,过时将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参评企业至少安排2人到场参评,其中一人参加专家答辩评审,另一人参加申报材料的合规评审,两项评审工作同时在不同会议室进行;区县主管部门安排人员负责本区县企业现场的组织工作; 3.参评企业应做好答辩评审准备,提前制作PPT文件,安排对企业项目情况了解的人员在专家答辩评审现场进行演示,并现场答辩。PPT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几部分: (1)企业基本情况及此次申报项目情况介绍(包括现有人员、设备、厂房设施情况,以表格形式反映企业近三年总资产、销售收入、利税情况,至少3-5张反映此次申报项目当前进展情况的图片) (2)项目技术创新情况及设备升级情况(包括采用何种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技术等实施此次技术改造) (3)项目可行性(包括项目总体目标、技术方案、预期技术指标) (4)技改项目市场前景(包括项目对企业发展的拉动情况、可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5)项目经费合理性(包括经费支出和经费筹措情况) 参评企业PPT内容应按照上述顺序编制,现场演示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 4.参评企业应在评审现场留存演示PPT的光盘或U盘,以备存档审查; 5.参评企业应安排对申报材料内容了解的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包括项目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完税证明、贷款合同、借款凭证、进账单、其他证明材料等),材料中已提供原件的不需再携带,设备补助项目因已做项目专项审计,所以此次设备购置合同和发票不再做审核; 6.依据项目评审要求,项目现场评审后将随机对部分参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评审,以核对企业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区县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本区县参评企业的评审准备工作,并在评审当日派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组织。 附件:1 . 评审时间安排表.doc 2. 评审地点线路图.doc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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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2015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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