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开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02.03.2017  15:32

  司法部3月1日在京召开学习贯彻《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座谈会。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熊选国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熊选国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律师工作、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总结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现状,分析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进一步研究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熊选国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律师工作和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就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作出了重要部署。去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新形势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指明了方向。

  熊选国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务不断拓展,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有序推进,实施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领域开放政策取得显著成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为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正当权益、促进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实施以及企业“走出去”的浪潮,为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熊选国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好《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的各项任务措施,推动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要拓展领域。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国外交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为加强反腐败国际多边双边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要走出国门。推荐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以及国际仲裁机构,提升我国律师在国际组织中的话语权;建立律师为我驻外使领馆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3年内扶持我国律师事务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至少30家代表机构,扶持推动一批中外律师事务所建立联合经营和业务联盟关系;资助我国律师参加国际律师组织活动和会议。要打造品牌。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国家和地方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示范单位(项目)认证工作;创建以我为主的国际法律服务论坛;抓紧发起建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建设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网络。要培养人才。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和培养纳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完善涉外律师人才库;打造涉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升级版;建设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发展涉外企业公司律师队伍,特别是在外向型国有企业建立公司律师队伍,为企业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开展投资贸易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熊选国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各有关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

  外交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法制办、军委政法委、贸促会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司法厅(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外交部、商务部、上海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协有关负责同志和律师代表分别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