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
时间:2015-07-22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本网评论员
凝聚行业内外智慧、备受社会公众关注、事关公路事业长远发展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向公众征求意见。这是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步,对于建立更加合理的收费公路管理制度、更为长效的收费公路发展模式必将产生里程碑式的影响。
30年来,我国公路交通实现跨越式发展,高速公路里程达到世界第一,“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居功至伟。2004年出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简称现行《条例》),对促进收费公路发展、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同样功不可没。未来一段时间,完成国家公路网规划目标以及管理、维护好庞大而珍贵的公路资产,支撑“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必须继续坚持收费公路政策不动摇。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规政策的调整变化、公众出行服务要求的愈加多元,特别是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和收费公路在运营管理、经营权转让、收费期限、服务水平等方面日渐暴露、饱受质疑的问题,都迫切要求从立法依据、制度规定、政策导向、信息公开等方面对收费公路政策进行完善、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为此,《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将调整收费公路政策作为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四项重点任务之一。杨传堂部长在今年的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也提出,积极推进现行《条例》修订,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改革。
此次修订秉持“用路者付费、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加强政府监管”的原则,旨在通过建立统借统还、特许经营和高速公路长期收费等制度,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的发展政策,促进建立收费公路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机制,规范公路管理,强化社会服务,回应社会关切,实现构建“两个公路体系”的目标。刚刚公布的《条例》征求意见稿,顺应中央深化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新要求,关注现行《条例》“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府融资模式发生的根本性改变,关照收费公路使用者、投资者、债权人、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聚焦高速公路改建扩容政策不清晰、待建高速公路项目引资难、国家公路网规划实施资金压力大等难题,将有助于实现“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充分体现公平与效率,保障出行与运输的畅通;有助于适应高速公路网络化运营和养护管理的客观需要;有助于规范和解决目前收费公路在建设融资、设立、转让、经营管理、信息公开、执法、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条例》征求意见稿最大亮点在于实现了一系列重大突破:明确收费公路与非收费公路统筹发展的政策导向;调整两种类型收费公路的内涵,将政府还贷公路调整表述为政府收费公路,在经营性公路中增加PPP模式建成的公路,调整表述为特许经营公路;调整政府收费公路统借统还制度,“统一举债、统一收费、统一还款”,实施主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范围限定为“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明确了经营性公路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调整了收费期限;进一步规范了收费公路转让,强化了政府对收费公路的监管,创新性的制度设计令人耳目一新。
修订现行《条例》,改革收费公路管理制度,是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中的一块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公开征求意见、开门立法,有利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我们希望收费公路利益各方特别是广大公众热情关注、积极支持此次意见征集,贡献智慧,发表理性、建设性意见,相信有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备受期待、数易其稿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将加快颁布实施进程,为收费公路发展提供更科学、更有力的制度保障,助力公路交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发挥先行官作用!
原标题: 评论: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