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轻工集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5年8月10日至9月25日,市委巡视二组对中共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渤海轻工集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1月21日,市委巡视二组向渤海轻工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渤海轻工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建章立制129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29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集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投资项目监管不严,存在风险隐患”问题,加强党委对投资项目决策的把关定向,党委研究讨论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决策,从严把控和监管投资项目,完善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用权”机制。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有的单位资金管理混乱而出现违纪问题,防范意识不强”问题,认真排查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层层强化防范意识并压实防范责任,对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追责不够坚决”问题,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8名责任人进行追责。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集团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还有差距,对一些重点信访举报,查处力度不够大”问题,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联手把关监督机制实施意见;加大纪律审查和信访件查处力度,开除党籍7人,党内警告8人,诫勉谈话6人,警示谈话2人,批评教育6人,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18件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并严肃处理,降职处理3人,警示谈话3人,批评教育3人,立即纠正1件,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
关于投资合作、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中违规违纪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投资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盲目决策,违规决策,导致国有资产面临损失风险”问题,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全程管控,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编造虚假合同,违规转让土地、房产”问题,完善土地房产管理和转让办法,严把内部决策审批程序,严格按规定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认真核查并严肃处理违规转让土地房产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处置资产以权谋私,侵吞国有资产”问题,完善设备和固定资产处置办法,实施集中管控和收支两条线,对有关人员立案调查并扣留资金,有效保全国有资产。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处置房产先交易后评估,暗箱操作”问题,完善资产评估办法和转让程序,严格做到先评估、后交易和挂牌转让,对4名责任人严肃处理。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资金监管缺失,对外租金和借款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完善全面经营预算和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推进外派财务总监全覆盖,集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金全部归集到资金池,集中管控所属单位账户和资金。同时,对存在挪用公款等问题的3名责任人给予开除党籍等处分,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2名领导干部实施“一案双查”。
关于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巡视组反馈的“有的企业违规购置公车”问题,制定集团总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集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今后不得新购公车,严格做到公车节假日集中封存,对违规购置公车的有关企业负责人进行问责。
关于对选人用人监管不够严格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的基层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提拔中层干部”问题,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意见、直管单位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报审制度,通过关口前移加强事前监督,对负有第一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领导人员严肃问责,对违规提拔的中层干部降职处理。
下一步,渤海轻工集团党委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深化政治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集团党的建设,促进和保证渤海轻工集团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记者: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