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维权,管理部门不能“踢皮球”

29.10.2015  14:36

      如果38元一只大虾的事情再发生,游客该向哪个部门寻求帮助,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副司长余繁表示,旅游、消协或工商部门,哪个部门都应该接受。若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该及时处理,如果超出职权范围的可以内部转办给相应部门,最忌讳的就是部门之间“踢皮球”。

  他介绍说,按照《旅游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当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经正式开通了12301旅游投诉服务热线,争取做到游客投诉及时有效解决。

  据了解,广西桂林、海南三亚、云南等地方已经开始探索设立旅游警察,专门维护当地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这也是我国为了更好维护游客权益而进行的尝试。

  中消协副秘书长栗元广提出,旅游、工商、物价、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要协同治理,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利益的不法行为。

  栗元广还建议,消费者要远离“低价陷阱”、远离安全隐患。出游前确认旅行社资质、商议相关服务特别是签订旅游合同时,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索要和保留相关票据,以备不时之需。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留存相关的证明、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