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查处污染问题铁面无私

13.01.2015  19:25
  编者按
  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刚刚实施,一些地方就进一步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湖南省炎陵县环保局局长因违规被免职,分管副局长被责令停职检查;湖南省桃源县创元铝业因环境污染被处以10万元罚款。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彰显向污染宣战的决心,显示出新《环境保护法》的威力,让人们看到促进企业守法和环保部门尽职履责的明确要求。
  ◆本报通讯员文萍 李柿琴 记者刘立平
  湖南省环保厅近日召开全省环境保护舆论监督整改工作视频会议,通报了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常德桃源县创元铝业和株洲炎陵县两家铁合金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湖南省环保厅即将下发《2015年湖南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出台6条措施,要求各类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严格控制风险隐患,改善环境质量。
  炎陵县环保局局长被免职
  株洲炎陵县两家铁合金企业被曝自2006年下半年投产以来,长期排放未经处理的烟尘,气味刺鼻难闻,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工厂附近炎汝高速公路中村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每天不得不戴着防毒面具上班。
  “炎陵县政府未按株洲市环保委员会的要求,没有在2014年11月15日前对航凯冶炼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治理,存在整治不力等问题。”湖南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说。
  通报称,炎陵县环保局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违规降低环评审批等级。
  二是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企业投产近8年,当地环保部门未及时对企业批建不符、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直排外环境、环保“三同时”逾期未验收等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查处。
  三是隐患排查工作不细致、不严格。炎陵县环保局没有如实上报两家企业的问题,仅以废气直排为由,将其列为一般隐患单位,致使两家企业没有列入省、市环保部门核查名单,逃避了监管。
  炎陵县委已决定免去郭生平炎陵县环保局局长职务,责令分管副局长谭林发停职检查,同时由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相关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开展问责调查。
  桃源县创元铝业被罚10万
  2014年12月6日,桃源县创元铝业污染问题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
  经初步调查核实,湖南省环保厅通报称,这一企业存在五大环境问题:
  一是电解铝废料填埋场建设不规范,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不符,未按环评批复要求施工,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隐患较突出。
  二是历史遗留的电解铝废料(危险废物)存在非法倾倒、非法处置行为,填埋场附近有一堆场,数量约1000多吨,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
  三是自备火电厂灰场管理不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撇洪沟和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在电解铝废料填埋场建设前,有部分历史遗留的疑似电解铝废料直接混入灰场简单填埋,灰场渗滤液收集只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外排。
  四是卫生防护距离内环保搬迁工作滞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桃源县政府没有完全兑现项目审批时就居民搬迁和规划控制等问题作出的承诺,大部分居民没有搬迁到位。
  五是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部分渗滤液未经处理长期超标直排外环境,焦油储罐未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废润滑油贮存桶露天堆放。
  湖南省环保厅环监局已对创元铝业直接立案处理,向企业下达了《关于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并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其停止电解铝废料填埋场运营,限3个月内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就有关问题的整改向常德市环保局和桃源县政府发了函。
  日前,常德市政府派出环保、农业、水利、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进驻桃源县开展检查工作。桃源县政府计划1个月内拿出搬迁计划方案,并向社会公示,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搬迁工作。
  常德市、桃源县纪委已启动追责程序,对造成污染的相关责任人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新闻链接
  湖南多名
  环保局长被免职
  事实上,近年来,湖南省因环境污染问题已有多名环保局长被免职。
  根据公开资料,2008年,永州江华县环保局副局长以渎职罪走上被告席,局长最后被免职。
  2009年8月3日,浏阳市环保局长和副局长因镉污染事件被免职。
  环保部门领导表示,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社会及媒体高度关注环境问题,党委、政府严查环境污染犯罪,严厉查处企业违法和干部渎职失职行为将是今后环保工作的新常态。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