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委赴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行立法调研

15.07.2016  15:40

                             

为做好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立法工作,近日,天津市科委组织南开大学、科学研究所有关人员赴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行立法调研。调研组一行与武汉东湖管委会法制办、科创局、发改局等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就示范区改革创新、资源集聚和条例立法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实地考察了武汉光谷展示中心。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整个编制过程历时2年多,前后修改20余稿,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新形势、新背景和东湖当地的实际情况,突出了管理体制、特色产业、要素集聚、开放合作和法治环境等重大问题,并形成三大宝贵经验,对本市立法工作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条例草案立法情况汇报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及重点问题提出了重要意见。

二是省人大大力支持。条例的制定坚持“无违无禁即可”,鼓励示范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增强立法的张力和前瞻性。

三是一鼓作气,全力推动。从2013年启动到2015年获批,省、市和东湖管委会不松懈,不间断的推动立法工作,确保条例尽早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