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今年已兑付农机补贴资金1445万元

25.12.2015  11:36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三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对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山东滕州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市农机局共同制定了《滕州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将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及薯类种植收获机械、粮食烘干机列为重点补贴机械,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实现应补尽补;对于购买重点补贴机具、单独购买配套作业机具、按规定报废更新农业机械的优先补贴。截至目前,已核实补贴机械1300余台,兑付补贴资金1445万元。

  一是广泛宣传,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市财政局与市农机局协同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政务公开栏、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多种形式,将农机补贴政宣传到千家万户,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将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政策及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补贴政策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基本实现了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二是规范操作,严格执行补贴政策。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分管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工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工作中,认真把握补贴工作的关键环节,规范操作,强化监督,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为做好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结算审核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真实和准确,安全、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杜绝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财政、农机部门对上报结算的补贴机具,通过电话核查、实地核查和重点核查的方式,对农户是否购机,机具生产企业、机具型号、补贴金额、出厂编号、动力号码、配置参数、购机发票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同时,在农机大厅推行农机购置补贴受理、农机监理业务所有手续 “一站式”办理,提高办事效率。2015年,我市农机购置及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受益农户1189户,补贴各类农业机械1991台,其中谷物收割机137台,玉米收获机251台,轮式拖拉机257台,耕整地机械76台,种植施肥机械52台,秸秆粉碎还田机21台,手扶拖拉机542,薯类收获机613台,卷帘机42台,烘干机4台。

  三是强化管理,切实规范农机市场。联合相关部门对本地农机经销、维修网点进行农机产品质量、农机产品“三包”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确保购机农民利益,要求农机补贴经销商实行明码标价,在全市取得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资格的农机经销店醒目处挂上“标示”牌,使购机农民能分辨出哪些农机经销店有经销资格,让农民买得放心,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真正惠及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