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启动
天津北方网讯: 8月31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滨海新区正式启动“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并发放首张“一照一证”营业执照。今后企业将拥有唯一的一个18位的身份代码,营业执照是企业主体身份的唯一合法凭证,将不再发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昨天上午10:30,荣智(天津)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为滨海新区首个获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自8月31日起,滨海新区对新设立企业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原由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市场监管部门印章。据了解,“一照一码”主要有源头附码、信息共享、颁发一证三大特点。源头附码即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编码规则,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时发放18位统一代码,形成准入登记与附码同步完成机制。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谢学武介绍说,这18位的代码将成为企业唯一的“身份证”号。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并赋予统一代码后,将统一代码及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的联合审批信息交换平台实时传输至税务部门和统一代码数据库。今后,将不再发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是企业主体身份的唯一合法凭证。企业原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手续的,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各部门均予以认可。
前来领取首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熊女士说,她是上周五申请的营业执照,周一便通知她来领取。“一照一码,不用跑很多窗口,只要去市场监管局,提交一份材料就能完成,更加方便企业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8月31日起实施“一照一码”,只限于设立登记。涉及类型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2015年8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起逐步变更登记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设立过渡期,到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登记企业的执照换发工作,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以继续使用。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解释说,为确保“一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10月1日之前,8月31日前登记的企业进行变更登记仍按照现有程序办理,暂不实行“一照一码”。对于已经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的,营业执照变更申请核准后,直接打印“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月1日之后,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将按照新的流程和文书材料办理登记,全面实施“一照一号”登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