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05.08.2016  11:12

  今年以来,滨海新区司法局切实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自加压力,自添动力,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上下结合,强力推动。新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协助单位、经费和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新区司法局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狠抓《实施方案》的细化落实,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及完成时限。

  二是建好平台,整合资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00平米办公用房于6月底装修改造完成。服务接待大厅设立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妇女儿童心理疏导、投诉受理等7类8个接待席位。塘沽公证处、塘沽法律援助中心已入驻区级中心。全区19个街镇和382个符合条件的村(居)已落实律师服务值班场所并参与值班。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依据新区《实施方案》和市局《指导手册》,制定下发了《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规章制度。研究制定了7类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制度,为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提供制度保证。

  四是加强协调,搞好督查。新区司法局组织了5轮集中推动活动,抽调有关处室干部百余人次到街(镇)、村居现场对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所需场所、法律服务人员、装备设备等事项,就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收到明显成效。

  五是注重创新,彰显特色。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妇女儿童心理疏导等单位导入区级中心,推行从咨询到服务、从前台到后方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发挥律师服务创新示范基地作用,推进“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分析”,构建律师服务O2O服务平台。在开发区探索建立职工公共法律服务体验中心,筹划指导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建立“企业法律体检体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