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出台新政 奖励文学艺术精品

14.04.2015  09:43

      今晚网讯 (记者 刘长海)为进一步营造出人才、出作品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学艺术精品奖励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即日起,2014年度文学艺术精品申报工作启动,2015年4月30日下班前结束。

      按照《办法》,申报的作品需是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奖或发表,并且具有滨海新区元素,即是天津滨海新区的常住人口或所属单位创作的优秀文艺作品;或是滨海新区以外的作者或单位创作的正面宣传天津滨海新区的文艺作品。包括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以及民间文艺等艺术门类。但已经获得过滨海新区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和滨海新区对外宣传文艺作品奖励的文艺作品,不参加此项评奖。

      据悉,申报工作详细表格材料请有关单位打开以下面链接,http://www.bh.gov.cn/html/szwhgc/portal/index/index.htm,进入滨海文化广场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65309193。申报作品经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后,于5月底公布评审结果并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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