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将滨海新区粮食局确定为此次抓亮点树典型我市典型单位的通知
25.07.2017 12:40
本文来源: 粮食局
为总结推广我市粮食行业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真抓实干、积极作为的工作作风,促进我市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按照国家粮食局《通知》要求和侧重单位的原则,经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民主推荐,市粮食局研究遴选,决定将滨海新区粮食局确定为此次抓亮点树典型我市的典型单位。现将滨海新区粮食局报送的《加强粮食流通监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做好滨海新区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工作》上网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反馈市粮食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苏昆,联系电话:27123527。 加强粮食流通监管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努力做好滨海新区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粮食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粮食局面对体制改革、机构缩减、人员减少、任务繁重等新形势、新困难、新挑战,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作用,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不断开拓进取,积极补齐短板,加强流通监管,依法依规做好滨海新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改革发展工作。 一、创新机制,综合考核,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上下功夫 一是 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逐级逐层落实职责分工,提出全面做好粮食仓储安全、粮食生产安全、粮食质量安全“三查”工作要求,加大日常粮情检查力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坚持“三看三严”查问题治隐患,做到自查情况定期(月、周)分别上报市粮食局和新区食安办,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确保粮食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 积极落实储备粮增储任务。及时与天津利金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区级成品粮购销和动态储备合同》,一次性买断天津利金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动态储备面粉粮权,落实新增区级成品储备1490吨和区级原粮储备2500吨核定任务。 三是 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和应急保障。密切关注国内外粮油市场价格变化,定期发布粮油供求及价格信息,准确掌握粮油加工和市场供应等情况;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和价格监测点62家,并与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签订《应急供应保障协议书(承诺书)》;坚持日监测、日报告、周巡视、月综述制度,汛期期间,各网点每周上报粮食库存情况;开展最低最高库存量核查,有效保障市场粮油应急供应。 四是 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和定期核查制度。新修订《滨海新区重点粮油企业和粮油应急供应网点、价格监测网点管理考核办法》,并对新区85家监管企业(网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奖励费用从粮食业务管理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是 及时更新粮食应急组织机构。重新制定《滨海新区粮食应急实施方案》,集中组织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培训,督导各储备库做好应急消防演练工作。通过演练丰富了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保证粮食安全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监管,公正公开,在规范粮食收购主体行为上下功夫 天津市滨海新区是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先行先试点”。2014年,区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事项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新区粮食局按要求及时采集新申领、变更、取消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基本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一是 协同新区各极行政审批部门,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及时互相沟通《粮食收购许可证信息表》情况,反映当月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企业的资格变化情况,做好信息录入及监管工作,并及时上报市粮食局。 二是 认真开展粮食收购企业核查工作,按照“两比对,双随机”的检查方式要求,制定监管工作方案,成立粮食收购企业检查组,深入到所管辖的粮食收购企业广泛开展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 三是 将核查内容和核查程序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新区审批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及粮食收购企业,确保粮食收购监管工作保质按时完成。 四是 在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全面核查管辖区域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技术标准和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等。 五是 将粮食收购企业核查情况上报市粮食局和区市场监管局、新区行政审批局及各功能区管委会审批部门,同时通过新区政务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达到企业诚信信息共享,行政执法结果相互监督的目的。 三、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上下功夫 一是 加强各项制度建设。新制定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和《滨海新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对《滨海新区粮食应急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更新粮食应急组织机构,确保出现突发应急事件时,能立即做出反应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二是 强化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坚持做到先培训后执法、采取以会代训、以查代训等形式,使培训工作常规化,组织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和新区粮食购销公司、储备库相关人员共同参加《市粮食局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答题活动,促进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是 梳理明确权责清单。共梳理明确粮食行业监督处罚7项、粮食行业监督检查1项、粮食应急供应保障1项,同时建立《天津市滨海新区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并在政府政务网上公布了举报投诉受理、执法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行政处罚流程图和工作监督电话,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制定了罚缴分离制度,落实罚没款收支两条线。建立了监督检查信息档案和企业诚信评价体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日志管理制度,实现了在执法实践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四是 做到执法情况同步录入。区粮食行政执法情况同步录入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接受区行政执法监督局及市级主管部门督查评审。 五是 落实工作经费。每年由区财政拨付24万元粮食执法专项经费,配备了执法车、摄像机、照相机、执法通等执法装备,保障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四、大力宣传,精准帮扶,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一是 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综治集中宣传日”“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在政府信息网上开辟宣传专栏;深入社区、超市、集贸市场和粮油经营企业进行咨询服务,发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粮食减损增效”主题宣传册;围绕宣传主题,印制“主食营养与健康知识”和粮食收购、储粮安全等有关内容的宣传资料近2000份,营造健康的饮食文化氛围,倡导百姓节俭爱粮。 二是 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服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开辟专栏定期公布粮油价格监测信息,为公众提供粮食信息服务; 三是 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对粮食购销公司、粮食储备库等相关仓储管理人员进行粮食流通管理、仓储管理和“一规定两守则”等方面的知识学习,促进企业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是 组织涉粮企业统计人员培训。由于外资、合资等涉粮企业统计人员轮岗、调动频繁,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在与涉粮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基础上,每年度对本地区涉粮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促使他们了解政策法规,明确自身工作职责,自觉做好本职工作。 五是 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资金困难、基础设施不建全、安全隐患等问题,协调争取资金1千多万元,帮助大港粮食购销公司、汉沽国家粮食储备库建高大平房仓,为塘沽国家粮食储备库、汉沽东风粮食储备库等仓储企业修建消防设施和仓房外檐,更新粮情监测系统等,为确保储粮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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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2017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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