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分平台建设工作

05.04.2016  19:20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要求,滨海新区统计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工作。按照滨海新区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结合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及时对滨海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分平台的建设工作进行落实。

一是精心准备场地设施。在办公条件紧张的情况下,滨海新区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严格按照分平台建设要求设置了满足本单位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的场所;  指定专职执法监督人员与网络管理人员对设备和网络经行安装调试,确保了与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是认真完善执法信息。结合滨海新区统计局权责清单内容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程序等基础执法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并录入执法平台。特别是壮大了执法人员队伍,经过仔细查对,反复核实,把包括滨海新区统计局局机关、功能区和街镇所有具备国家统计执法检查证或天津市行政执法证的统计执法人员共计132人,全部纳入执法监督体系。

三是积极组织法制培训。一方面,加强监督平台执法办案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使用配发的执法终端设备,规范填写执法检查记录,及时完成检查日志。另一方面,组织滨海新区统计局局机关、功能区和街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及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滨海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分平台建成后,滨海新区统计局积极向天津市统计局法规管理部门进行工作汇报,详细介绍了滨海新区统计局执法监督平台的硬件、人员配置情况,监督工作流程、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和精心指导,为后续执法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执法监督分平台建设,为滨海新区统计局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高统计法治化、规范化工作,提升统计行政执法效率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