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国税局简化申报方式实现征纳双赢
12.01.2015 11:55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合理确定推行范围。 山东省潍坊市国税局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通过广泛征求基层和纳税人意见,本着既方便纳税人、又有利于税收征管的原则,对全市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定期定额户全部实行简并征期申报纳税方式;对全市除个体定期定额户以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坚持纳税人自愿选择前提下,全面推行按季申报纳税方式。
明确简化办税措施。 实行简并征期、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由按月申报纳税合并或调整为按季申报纳税;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或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期限、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一并调整为按季;对纳税人随同纳税申报报送的会计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均调整为按季报送。同时,相应调整纳税人发票领用量,实行简并征期、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原则上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普通发票。
加强内外宣传辅导。 对外,潍坊市国税部门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网站、QQ群、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明确告知纳税人适用范围、政策依据、办理方式、申报期限等内容,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纳税人办理有关手续。对内,积极组织相关岗位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和操作指南,准确解答纳税人的咨询,做好纳税申报资料填报的讲解和辅导,确保该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做好软件功能支持。 为确保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对简并征期、按季申报业务的功能支持,并充分考虑与相关外围软件的衔接,潍坊市国税局积极联系上级国税机关及软件开发商,对软件功能进行多次升级和完善。组织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按期完成了相关系统的维护和资格认定,有力保证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期实现简并征期和按季申报。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12.01.2015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