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火患必须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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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广东省惠东县义乌商品城发生火灾,致17人死亡,4名消防官兵受伤。此前,黑龙江、北京等地也先后发生损失重大的火灾事故。
每一次火灾过后,人们都不禁反思,这些事故难道真的不能避免吗?政府在消防安全中究竟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春节临近,记者分赴河北、辽宁,采访冬春火灾防控和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天津消防网讯 1月7日凌晨3时30分许,刺耳的警笛划破城市的夜空。数分钟前,辽宁省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西岗区香炉礁旧货市场发生火灾。支队立即调集26支作战力量112台消防车543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扑救。
经参战人员奋勇作战,大火于1月8日15时30分扑灭。事后,大连公安机关对6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刑事拘留。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去年底,《辽宁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规定》出台,细化了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分管副职负责人和省政府32个部门领导的消防工作职责,并通过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过错责任,倒逼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辽宁省消防总队总队长王路之说,根据《辽宁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担着各自的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安全不再仅仅是公安消防、企业、公民任何一方的事。
在沈阳水产批发市场,记者看到,宽敞整洁的新交易大厅取代了原来的场所,来来往往的客商在这里挑选水产品。这是东三省最大的水产品、速冻食品批发市场,占地12万平方米,年交易额近300亿元。
“过去,水产市场消防管网老化,消防设备损坏严重,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 沈阳副食集团工会主席李澍介绍,每个摊位都有两三台大冰柜,加上夏天降温、冬天取暖的设备,交易大厅里用电负荷非常大,有时一摸电线,发现电线不仅烫手,而且发软,十分危险。
市场涉及商户的生计,无法停业整改,而火灾隐患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整改还面临较大资金缺口,怎么办?
2014年,消防部门将该市场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报告市政府挂牌督办。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协调会,公安、住建、工商、卫生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推动市场火灾隐患整改,筹措8000万元,在原交易大厅旁边新建了一座交易大厅,并实现整体搬迁。
“我们的生意一点都没有受到影响,相反,环境变好了,来批发水产品的客户更多了。”商户杨晓慧说,现在交易大厅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还配备了800具灭火器。为杜绝电器设备隐患,沈阳副食集团投资近500万元统一采购800台冰柜免费提供给经营户。
“按照‘政府主导、行业主管、市场主抓’‘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2014年,沈阳确立的4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经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过关。”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说。
责任编辑: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