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法院妥善做好“8•12”爆炸事故应对工作

26.08.2015  14:24

          近日,滨海新区法院以及塘沽审判区、功能区审判区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关于“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批示、指示精神,专题研究应对处置工作。一是有序开展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要求相关业务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判节奏,及时联系案件当事人。对当事人受伤不能来院的,以及公安局、规划国土局等单位因全员投入事故处置不能参加诉讼的案件,提前调整开庭时间,确保审理顺利开展。认真分析排查、审慎处理敏感案件,落实大要案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案件相关信息,避免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确保大局稳定。二是超前研判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成立涉事故法律工作小组,由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从滨海新区法院机关、塘沽审判区、功能区审判区抽调民事审判骨干力量,充分做好对因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等案件分析研判工作,为政府依法妥善处理善后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塘沽审判区针对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成立法律咨询领导小组,负责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善后赔偿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等。三是成立志愿者服务队。由院领导带队,滨海新区法院机关和审判区共76名干警组成志愿者服务队,按照区委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掌握遇难者及失联人员家属的情绪及思想状况,做好安抚稳定工作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目前,滨海新区法院负责的遇难者及失联人员30余位家属情绪稳定,相关后续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四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按照高院有关要求,制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全员安全教育,落实管理责任,对档案卷宗、值班、消防、安保、餐厅、交通等重点岗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确保不出问题。五是严格组织纪律要求。要求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一切工作围绕抢险救灾、审判中心进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信谣、传谣、造谣,做到与中央、市委、区委保持一致,随时完成处置应急工作任务。严格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保持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秩序,坚持做好本职工作,确保非常时期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人心不散。六是做好受灾干警安抚。及时关心帮助受伤干警和家属,安排车辆、人员陪同就医治疗。对房屋遭受破坏较重的干警,采取租赁房屋、在单位安排住宿等方式帮助安排住宿,确保干警正常生活。主动贴近干警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受灾影响,按照正常途径和程序解决受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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