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爆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取得阶段性进展
全力以赴 科学应对
“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8月12日23时34分,天津滨海新区瑞海物流公司危化品堆垛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和事故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环保部的指导帮助以及有关省市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援下,全市环保系统全面动员、全力以赴、协同作战、敢于担当,全面开展环境监测、严格开展污染防控、科学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发布环境信息,截止目前,没有发生环境污染问题,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13日0时30分,市环保局获悉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环境应急监测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以最快速度开展环境监测,对特征污染物实行动态监控,逐小时持续报告监测结果;从8月18日起在市环保局政务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上,每两小时向公众发布一次监测结果。8月25日以来,事故点1公里范围外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土壤均已稳定达标,辐射环境未发现异常,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指标已达到环境背景值水平,氰化氢日检出率由事故初期的66%降至3%以下;学校、居民区和企业各项特征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未出现异常波动;天津港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氰化物浓度远低于所处功能区要求。
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采取了“前堵后封、中间处理”的紧急处置措施,立即关闭了周边区域4处排海口,封堵3处地表水沟渠和12处雨、污排水管道,防止含氰废水扩散;在核心区周围构筑1米高围埝,防止雨水进入核心区及危化品外溢;对事故区域全部雨污水利用罐车清运或就近破氰处理,确保达标排放。为应对8月31日和9月4日两次强降雨影响,陆续打通了东排明渠、1号、6号和3号雨水泵站,确保雨水出路畅通。目前,事故封堵的4个排海口已恢复运行,未发生污水外溢和内涝情况。
为妥善处置事故现场遗留废物,细化制定了爆炸事故遗留废物及污染场地清理修复工作方案,明确了处理处置责任和任务分工,确定了分步实施、分区推进、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划分了危险化学品、污染土壤等8类清理处置对象,稳步推进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和污染场地清理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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