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秀珍因公赴台经费支出情况的公示

02.08.2019  13:32

  根据《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13】77号)要求,现将王秀珍同志赴台参加雅文听语文教基金会业务交流活动的经费支出公示如下:

  1、机票款3481元

  2、伙食费、公杂费、住宿费:6040.37元

  合计金额:9521.37元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8日

  受理单位:康复中心财务

  联系电话:23914685

  天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