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环保局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加大企业执法力度

02.04.2015  18:37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将2015年作为执法年,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近日,对天津市日达成稀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并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移送公安机关。

 

 

2015年3月16日,东丽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日达成稀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主要是从事电镀加工手机配件,镀种有铜、镍、锌,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我局监测人员对该单位排放废水采样进行监测,总铜平均排放浓度为55.41 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2 mg/L的排放标准;总镍平均浓度为148.73 mg/L,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0.5 mg/L的排放标准。

      2015年3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未办理环保手续一事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停止生产决定书,以及罚款人民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文书。对该单位重金属超标一案进行立案查处,下达了停产整顿决定书,以及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叁佰叁拾叁元的行政处罚文书。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单位排放的废水中总镍和总铜超过标准3倍以上,已将此案件移送至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