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举办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法律知识培训

03.12.2015  09:36

                                   

为落实2016年1月1日施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举办了全市环保系统落实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法律知识培训。全市环保系统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监察支队相关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当前,距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施行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全市需在这一期间内做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的准备工作。为此,市环保局组织实施了全市环保系统法制监察机构及执法一线人员学习、理解、运用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确保明年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全市的正确贯彻执行。

此次培训共分为五个专题培训:一是针对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条文解读;二是对环境行政处罚执法监督系统操作;三是针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的程序、审查内容及文书制作等内容对全市环境执法案卷制作进行讲解;四是对全市环境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五是明确依法行政对环境执法部门的要求。

培训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内容,针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要求进行了分析介绍,在距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只有一个多月的学习准备时间内,全面系统的对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内容进行整体解读,从而加快全市环保系统学习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进度,以便提高学习效率,更好的保障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