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按照《市环保局关于组织开展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函》(津环保审函[2015]683号)要求,清理整顿淘汰类项目需于2016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务。
我局对上报的清理整顿淘汰类项目逐一进行核实,严格按照通知及函的要求对现场进行拍照,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目前已完成9个乡镇共16个项目的核实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