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环保局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工作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规范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北辰区环保局制定了《2016年北辰区环保局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安排》,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法制工作等方面培训活动。
一、开展“十三五”规划、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履职尽责担当,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专题培训。
二、开展大气、水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系列培训
随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出台实施,为加大环境污染查处力度,提高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结合《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就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三、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系列培训
为提高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全面记录、固定形成证据链,为后续处罚、移送工作奠定基础,结合环境监察具体要求,开展污染源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系列培训,对现场检查取证要点、办理环境污染犯罪问题、值班信访注意事项以及环境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进行培训。
四、开展环境标准系列培训
为提高监察、监测人员污染物排放监测工作水平,尤其是提升对污水处理厂、工业窑炉和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监察对象的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专题培训。明确上述污染源的监测点位、监测种类和监测规范,为做好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