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定环保税纳税户2600余户
备受瞩目的环境保护税在全国进入首个征期。昨天,我市也迎来了第一波环保税纳税小高潮。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截至目前,按照环保部门移交的排污费档案资料,我市已识别环保税纳税人2600余户,主要涉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钢铁、化工、房地产开发、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
昨天上午十点,记者在和平地税局看到,天津核建房地产公司的财务副总董智超从办税窗口开出了环保税票,上面标明实缴金额1850.06元,“比环保费税制度转换前,缴纳金额有所下降。最主要的,可以激励我们企业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争取更少缴税。”小董腼腆地说。
那么,哪些企业必须缴纳环保税、哪些不用缴呢?市地税局税政三处副处长蔡进解释,环保税的纳税人主要是“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也就是说,不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就不用缴纳,具体包括两种情况:其一,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其二是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均不在缴纳之列。此外,居民个人也不用缴纳环保税。应税污染物,主要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这四类。
蔡进还介绍,为鼓励纳税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环保税法还确定了相关减税政策,主要是根据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比例来确定:低于30%的,减按75%征收环保税;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环保税。
环保税昨起正式开征 -
天津13:31 03.04.2018 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