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四区招生政策及划片范围
日前,市教委召开“新四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公布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环城四区依照免试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基本采用“单校划片”,即一所中学对口多所小学的方式保证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确保小学毕业生在本学区片内的公办中学都有一个学位,公办学校先于民办学校招生。
保证每名学生的公办校学位 不提前招生 不招收择校生、借读生、特长生
东丽区
[招生政策]
公办初中学校本着就近入学、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分招生学区片,保证每个学生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有一个位子。各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和特长生。
坚持公办初中学校先于民办学校招生的原则。民办学校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成长信息,采取多元评价方式,坚决执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面谈录取”的办法,完成招生计划。
户籍(含蓝印户口)在本区但在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必须办理回户籍升学的手续,经东丽区中招办审核确认后,由区中招办统筹协调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户籍(含蓝印户口)在本区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地取得全国初中电子学籍后,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平台转学的方式回东丽区初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在外区(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户籍随父母的本区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学生,按照户籍就近升入所在学区片的公办初中学校。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东丽区就读小学要求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供居住证、户籍证明、务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上“四证”齐全者,可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享受本区学生同等待遇。
[初中招生程序]
各小学在小学毕业生结业后,要为每位学生整理小学毕业生档案,档案含《天津市东丽区小学学生学籍卡片》、《天津市小学生健康检查卡片》、《东丽区小学六年级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单》、《东丽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等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学生手中,由学生及家长携带档案、户口本、房本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区片内初中学校查验材料、报到注册。
区中招办根据学生基本信息中的户籍地址,依据学区划分情况和招生原则,将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预安排到相应的公办初中校(对于户籍所在地与房本所在地分离的,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确保每位学生在公办学校有一个位子。
民办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面谈录取的招生原则。对于自愿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由学生和家长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截止后,由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确定面谈人数和内容,充分利用好《东丽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采取面谈录取的方式,完成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就学。区中招办根据民办学校录取的情况,调整初中校的预录取名册,形成最终各初中校录取名册。公办学校不得擅自招收预录取名册之外的学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区就读小学,由学生和家长携带学生档案和“四证”,到相应初中进行入学咨询、查验相关材料。因学校学位已满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中招办统筹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各初中校拿到预录取名册后,通知学生到校并核对学生户籍和房产证。各校将核对后的名册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名单一并报区中招办确认录取名单,在此基础上向小学下发初中录取通知书。
各校要充分利用好《东丽区小学六年级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单》,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和实验班等。
经区中招办确认的录取名册,作为开学后建立初中学籍的依据,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转出或转入学生。
各街镇小学毕业生 就近升入本镇中学
西青区
[招生范围]
2015年,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各街镇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原则上就近升入本镇中学。杨柳青镇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依据户口和住址(户口、房本必须是学生监护人的,并且二者一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方法分配到杨柳青二中、杨柳青三中和杨柳青四中三所学校。非杨柳青镇户籍的学生将随机分配到三所初中校。
根据今年的生源情况和西青区教育资源的实际,富力中学招收王兰庄小学、蔡台小学及育英小学的学生,其他各初中校只招收本街镇小学毕业生。烈士、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证明按个人意愿由各街镇教委办安排到相应学校。体育特色项目运动员,由区教育局体卫科或体校、初中校提供招生名单,并附相关运动员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等证明材料,由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审批。
[招生要求]
初中招生只面向本区,不得跨区县招生。各初中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各学校充分运用《天津市小学生素质水平评价手册》对学生全面评价,使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指导初中招生的主要依据。不准以任何名义进行选拔考试。
各学校贯彻落实不设重点班、实验班、不招收择校生的刚性要求。
在外省市就读的西青户籍学生(包括蓝印),须在学籍所在地取得全国初中电子学籍后,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平台转学的方式转到西青区初中就读,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户籍所在街镇中学接收。
严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
各招生学校绝不允许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津南区
[招生原则]
区教育局根据“区域相对就近入学”和“公办初中先于民办学校招生”的原则,在户籍调查的基础上,先划分学区,将学生在学区片内统一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七年级。
持“蓝印户口”的学生入学,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外省市农民工子女在津南区入学,须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住(租)房证明和务工证明,由教育局或镇成校指定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
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的原则,即民办学校依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在本区自主招生,不得跨区县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坚持“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继续实施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书制度,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凡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三项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均可升入七年级。
各招生学校绝不允许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北辰区
[民办学校招生]
按规定时间,凡有择校意愿的学生,各小学组织填报天津市津南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表。
由学生所在学校按学生所填报志愿排档,并报教育局小学科。学生报名表及档案为学生报考本区民办学校报名入学的唯一凭证,学生原毕业校提供的报名表及档案必须真实,不得涂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依据360人的招生计划,按照180人电脑派位和180人自主招生的办法(电脑派位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报名学生中相应录取。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凡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履行相关手续的,或履行手续后变更的,其后果由学生自负。凡民办中学未按规定时间录取,未完全履行相关手续,由民办校自行承担责任。
学生一经被民办学校录取,任何人不得无故变更录取学校和转移档案。
“小升初”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办法]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主要依据父母或四老的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预防接种证在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跨区县的,由户籍地所属区县教育局先行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由实际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本区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登记入学。这部分人员需持“五证”(户籍证明、居住证、务工证、住房证明、预防接种证)到就近学校提前一年登记。
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普通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的到特教学校,重度的安排送教服务。
各学校必须严格依据学区划分招生,严禁招收跨片学生。
学区片内每所学区房6年之内只允许户籍与之相对应的一户直系子女入学。
[初中入学办法]
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全部按照对口校免试就近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登记入学。这部分人员需持五证(户籍证明、居住证、务工证、住房证明、预防接种证)到对口中学办理入学手续。
华辰学校六年级学生全部免试升入华辰学校七年级。综合考虑华辰学校办学容量等因素,2015年华辰学校从其他学区调剂部分生源。2016年起华辰学校回归本学区片,实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各初中学校严格按照对口学校招收七年级新生,不允许招收非对口学校的学生,不允许招收借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