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全市深化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动会议精神

10.07.2017  19:27

      6月23日下午,全市深化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动会议后,市林业局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津党办发〔2016〕23号)、《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津党办发〔2017〕21号)要求,结合林业局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张宗启局长任组长的《天津市林业局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政资源处,负责日常工作。

    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天津市林业局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方案》,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职能处、站,并制定了五项措施: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把"两学一做"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要创新工作方法,探索监管新方式。充分利用卫星遥感、3S等新技术手段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工作体系。建立起长管、管常的工作制度,树立对环境保护长期监督管理的思想意识,把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融入到本部门的日常工作中;五要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环境保护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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