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环境资源领域合作 市高院与天津大学签署框架协议

10.09.2017  09:23

  9月8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天津大学环境资源领域合作框架协议签字暨“天津市环境资源司法实务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市高院举行。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出席。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设立天津市环境资源司法实务研究中心,在未来三年内全面深化环境资源领域合作。在审判实务方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推选专业人民陪审员,强化司法鉴定业务合作;在理论研究方面,共同成立课题组,深化学术研究,开展实证调研,联合申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或者其他全国性重大调研或理论课题;在人才交流方面,围绕学术深造、参与审判、信息共享等方面展开合作。

  高憬宏强调,双方合作要有“大方向”,在坚持正确研究方向上下功夫,始终保持清醒的理论自觉,树立科学的思维方法;要有“大格局”,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确保合作项目运转顺畅,形成特色品牌;要有“大视野”,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构建良好的环境资源理论研究人才与司法审判人才的培养机制;要有“大作为”,在抓实做事上下功夫,以服务区域法治和审判工作需要为根本,推出一批精品案例、理论研究成果,促进环境资源司法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