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逻辑—中国问题—治国理政
“中国问题”是从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逻辑”中生长或产生出来的。其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从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逻辑”中提升出当今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并回答的时代性课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经典文本”与“现实逻辑”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发展,是在研读“经典文本”与揭示“现实逻辑”的互动中逐步推进的。马克思是把“经典文本”与“现实逻辑”相结合的典范。马克思既在“书房”认真研读经典文献,同时又走出“书房”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社会考察。他把研读经典文献作为揭示现实逻辑的思想资源,但其重点在于揭示当时他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逻辑”。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以“人的自由自觉活动”为逻辑起点,着重揭示的是“劳动的逻辑”。在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以“社会实践”为逻辑起点,着重揭示的是社会实践在人们所把握的感性对象、认识过程、宗教本质、人的本质、现实社会、新唯物主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的逻辑。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以“现实的个人”为逻辑起点,着重揭示的是“现实的个人”及其社会生活过程的逻辑。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以“阶级”为逻辑起点,着重揭示了阶级的逻辑。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以“商品”为逻辑起点,着重分析揭示了商品展开的内在逻辑。正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在研读大量经典文本的前提下,深入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逻辑”,才创立了马克思主义。
当前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是“经典文本”研究有余而“现实逻辑”研究不足。1978年以来,我国学术界在“经典文本”,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文本这一“上篇”研究方面取得卓著成就。南京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央编译局、中共中央党校、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等单位的一些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作出了重大学术贡献,推进并深化了我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应充分肯定。然而,我们对当代中国的“现实逻辑”这一“下篇”还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有些学者对研究“现实逻辑”不屑一顾,不愿研究;有些学者对研究“现实逻辑”无能为力,不能研究;有些学者对研究“现实逻辑”顾虑重重,不敢研究。由此就造成这样的状况:马克思注重“走出书房”,而我们多“呆在书房”;马克思注重解读“现实逻辑”,我们多远离“现实逻辑”;马克思的学说引领着时代和实践发展,我们的研究却落后于时代和实践发展所要求的水平;马克思的学说是世界性的,我们的一些研究成果却是自言自语;马克思的学说是实践性的,我们的有些研究成果只是概念性的。一句话,我们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对接不上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逻辑”。
哲学所理解的“现实”
应怎样理解我们所讲的“现实”?哲学所理解和把握的“现实”,从本质上讲,不仅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现象”或“表象”。它具有三层含义:一是偶然性背后的“必然性”及其展开;二是现象背后的“本质性”及其展示;三是感性背后的“理性”及其展现。“现实”并不是与偶然性、现象和感性毫不相干的。我们往往是透过一系列偶然性来把握必然性,通过现象来把握本质,通过感性来把握理性。因为必然性与偶然性、本质与现象、理性与感性是直接相关的,是紧密联系住一起的。现实,是一种必然与偶然相统一、本质与现象相统一、理性与感性相统一的存在,那种没有表现在偶然、现象和感性中的必然、本质、理性只是在逻辑中存在,不具有现实性。有些学者割裂了必然性与偶然性、本质与现象、理性与感性的关系,只强调必然性、本质和理性而忽视偶然性、现象和感性,这就把自己置于偶然性、现象和感性之外,而在实际上却是难以真正把握必然性、本质和理性的。因为如果不与感性的现象接触,我们是永远把握不到必然性、本质和理性的。我们研究的目的,是要把握感性现象背后的本质、必然性及其展开、展现的内在逻辑,而方式,是要用理性思维透过偶然、现象和感性来把握的。这就对我们的研究提出了要求:既要了解感性现象,更要把握其本质和必然。这叫作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逻辑”
如何全面准确深入揭示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逻辑”?其逻辑起点是什么?这需要借助哲学思维和方法。
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使命,是实现现代化和民族复兴。为此,首先要实行“结构转型”,因为现代化过程首要是结构转型的过程。这种转型,是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艰辛探索和积累的基础上,从1978年真正开始的。“结构转型”是把握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逻辑”的逻辑起点。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是政治权力过大,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相对较小,而且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往往依附于政治权力。这本质上是一种“金字塔式”的社会层级结构。这种结构必然产生“权力至上、自上而下、逐级管制、缺乏制约”的权力运作方式。这种权力结构及其权力运作方式具有一定的历史积极作用,这就是如果决策正确,可以动员和组织国家一切资源和力量办大事。然而,它也有弊端,即权力高度集中而如果缺乏有效制约,容易产生腐败和不良作风。这是实现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结构性障碍。结构转型,就是要进行“领域分离”:一是政企分开;二是政社分开。政企分开,意味着有一个领域相对独立,这一领域是经济领域。在这一领域,市场力量或资本力量逐渐增长并发挥作用。政社分开,意味着另一个领域相对独立,这一领域是社会领域。在这一领域,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力量逐渐增大并发挥作用。显然,伴随着领域分离的是“力量转移。”
今天,我国的市场或资本力量、社会力量的增大,就是这种力量转移的真正写照。力量背后的实质是利益。由此,力量转移必然带来或展开的逻辑,就是“利益博弈”。今天,我们正处在各种力量和利益的博弈期。思想的背后是利益,利益往往是用思想来表达的。这种力量和利益博弈的必然逻辑,就是“思想多元”。今天,我们正处在一个力量、利益、思想多样多元的时代。力量转移、利益博弈和思想多元正在引起当今中国社会广泛而深刻的变化,这就是“整体升级”。
具体来说,1978年以来,我国真正开始实行结构“转型”,现在还一直处在转型过程中。然而,1978年之初,我国处在解决“发展问题”时期,这种转型也只是在某些领域展开,而不是整体转型。十八大以来,以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为标志,我国真正进入了邓小平所说的“发展起来以后”时期。这一时期,我们所发生的不只是部分转型,而且是以力量转移、利益博弈、思想多元为推动的整体转型,甚至是整体转型升级。这种整体转型升级,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国家权力运作方式、人的生存方式、外交方略等全方位展开了。这种整体转型升级首先要解决因力量转移、利益博弈、思想多元且法治、德治、治理没有跟进而在今天出现的思想分化、认同危机问题,目的是为了达到“整合共识”。要解决思想分化、认同危机进而达到整合共识,要积极推进当代中国发展的整体转型升级,“现代治理”能力是关键。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之所以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背景和意义就在于此。现代治理的主要手段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首要目的是解决思想分化、认同危机进而达到整合共识,且顺利推进当代中国的整体转型升级,这些都是为了“建构秩序”,即建构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良性秩序。当前,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正致力于建构这种良性秩序。如提出的公平正义、建设法治中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治国等等。现代治理、建构秩序的根本目标,首要就是“民族复兴”。这,就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逻辑”。
时代性课题与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
“中国问题”是从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逻辑”中生长或产生出来的。其中最根本的问题是人们所要回答的“时代性课题”,或者说,从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逻辑”中应提升出当今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并回答的时代性课题。根据以上论述,这一时代性课题,从哲学来讲,可从目标和手段两个基本维度来把握:一是目标维度,即实现什么样的现代化和民族复兴;二是手段维度,即怎样实现现代化和民族复兴。近代以来,尤其是1978年以来,中国的历史使命和总任务就是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实现“结构转型”“整体升级”“整合共识”“现代治理”和“建构秩序”等,主要就是解决怎样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问题的。
解答这种具有总体性的时代性课题所需要的哲学思维,是“总体性战略辩证法”。这里,战略思维重根本、全局和长远,是对战略问题做出战略性思考和谋划。总体性辩证法注重系统、结构、矛盾和重点,注重联系和发展,注重运用辩证思维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把握工作重点。
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是从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逻辑”中产生出来的,是从对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逻辑”中产生的“中国问题”尤其是时代性课题的解答中产生出来的。这里的逻辑是:现实逻辑—中国问题(时代性课题)—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可以说,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是书写当代中国发展“现实逻辑”的典型范例。具体来说,习近平总书记具有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他心目中的问题,从根本根源性来讲,就是从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逻辑”中生长出来的时代性课题。他运用战略思维来思考和谋划治国理政的战略目标(这是目标维度),这就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运用总体性辩证法来思考和谋划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这是手段维度),这集中体现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