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九】贯彻新发展理念 扎实做好新时代反垄断工作

12.01.2018  10:40
  2017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商务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反垄断立法,加强反垄断执法,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反垄断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完善中国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一是形成《反垄断法》修订初步研究成果,完成《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修订草案。二是加强工作规则、制度建设,推动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三是与发改委、财政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促进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执法形成合力,更好地实施竞争政策,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2017年,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400件,其中立案353件,审结344件。审结案件中,附条件批准7件,创《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新高;重大复杂案件显著增多,非简易案件占比30%;制造业案件占比超过50%,其他行业分布多元化更加明显;境外并购持续活跃,美欧日企业仍为并购主体;交易规模显著增长,金额100亿元人民币以上案件占比超过20%。具体来看,一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附条件批准“陶氏与杜邦合并案”、“加阳与萨斯喀彻温钾肥合并案”、“马士基收购汉堡南美案”、“惠普收购三星打印机业务案”、“博通收购博科案”、“日月光收购矽品股权案”和“贝克顿与巴德合并案”等7件具有重大影响的跨国并购,要求申报方采取剥离资产和技术等措施,保护农化、航运、打印机、通信、半导体等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二是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全年涉外并购案件约占70%,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会同国资委研究建立企业境外反垄断应对机制,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三是不断提高执法效率,提升精细化专业化水平。2017年,平均立案时间和审结时间同比缩短14.2%和8%,97.8%的简易案件在初步审查阶段审结。具体案件审查中,鼓励办案小组综合运用多种分析工具,为审查结论提供科学论证,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四是执法措施切实有效,反垄断法权威不断巩固。对“美年大健康收购慈铭体检”等6件未依法申报案件公开作出处罚,依法监督执行24件附条件案件,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参与全球竞争治理,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针对国际竞争规则碎片化问题,构建与主要司法辖区平等对话、合作共赢的合作框架,推动主要司法辖区反垄断执法机构合拍共鸣。一是双边合作成果丰硕。与英国、西班牙、巴西等反垄断执法机构签署反垄断备忘录,举办中欧竞争政策对话和中欧竞争周。二是金砖国家合作纵深推进。参加巴西金砖国家大会并签署《金砖国家竞争机构领导人联合声明》。三是多边合作不断深入。积极参与经合组织等多边组织会议和美国律师协会、德国国际竞争大会等国际会议,唱响中国旋律,发出中国声音。四是执法合作全面深化。与美国、欧盟、南非、印度等司法辖区就20余起跨国并购案件开展合作。其中,陶氏和杜邦合并案被欧盟称为“双边竞争合作的典范”。五是国际竞争规则制定亮点纷呈。实质性结束中国欧亚经济联盟合作协议和中国智利自贸协定等竞争议题谈判。在参与全球竞争治理、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基础上,推进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竞争治理模式变革。
  整合官产学资源,提高反垄断工作整体效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战略谋划和协调配合。一是不断完善反垄断指南。完成《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反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和《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等4部指南起草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开展我国总体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完成汽车、钢铁、半导体等6个重点行业市场竞争状况评估。三是逐步健全反垄断数据库。新增半导体、农药、通信设备、中高端医疗设备等4个重点行业数据。四是深入推进竞争倡导。联合国资委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举办《反垄断法》培训班,成功举办第六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将论坛打造成交流国际反垄断工作经验、宣传我反垄断工作成就的智库平台。在整合官产学资源、凝聚工作合力的基础上,提高反垄断工作整体效能。
  在中国反垄断执法十周年之际,2018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严格依法办案,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锐意进取,勇于担当,不断开创反垄断执法工作新局面。